根据《公司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沪海洋教〔2015〕34号)、《太阳成城集团制订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沪海洋教〔2014〕16号)等文件精神,经员工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9日。
对公示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9日(周五)12:00前至太阳成城集团219室(王老师:61900862)反映。
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结果.xlsx
太阳成城集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