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沪海洋教〔2016〕15号)和《关于印发(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务处〔16秋〕第(26)号)文件要求,经员工本人申请、学院初步审核,现将太阳成城集团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29日(周四)16:30前至太阳成城集团109室(王老师:61900858)反映。
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情况公示.docx